根据区政府2015年度工作总体安排部署,结合《郧县旧城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》(郧政办发[2013]33号),现将2015年度旧城改造工作计划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原则
按照“科学规划,分步实施;部门联动,专班推进;统筹兼顾,先急后缓;严格程序,有情操作”的工作原则,坚持“生态景观优先,配套设施优先,安置保障优先,提档升级优先”的旧城改造理念,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,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。
二、工作任务
(一)屋征收补偿
1、区政府与中岳秀峰签订的融资项目D07、D10、D11、D13 等地块,该地块508户,4家单位,征收房屋43180㎡。
2、幸福溪里安置小区建设区域(解放南路D20地块、含污水处理厂影响区域),253户,征收房屋18975㎡。
3、城北路二期389户,11家单位,征收房屋41040㎡。
4、汉江观邸安置小区建设区域(献珍路D02地块),159户,征收房屋13515㎡。
5、菜园村C28地块(棚户区改造项目),98 户,征收房屋10320㎡。
6、东方.格兰维亚安置小区建设区域(城东C25地块),约60户,征收房屋11641㎡。
7、滨江路西段(一桥至二桥之间),50户,征收房屋4750㎡。
8、子胥湖与城北路接线工程,20户,征收房屋1600㎡。
9、子胥湖与沿江路接线工程,51户,征收房屋4845㎡。
10、其他旧城改造建设项目。
(二)安置房建设
1、航运巷安置小区二期竣工并交付使用。
2、幸福溪里安置小区(解放南路D20地块)一期竣工并交付使用,二期主体基本完工,其配套设施基本完成。
3、碧水郧天安置小区(粉丝厂A06地块)主体工程基本完工。
4、启动汉江观邸安置小区(献珍路D02地块)、东方.格兰维亚安置小区(城东C25地块)建设。
(三)基础设施建设
1、城北路改造二期工程(含与子胥湖接线工程)于7月份完成招投标,8月份动工建设,力争2016年上半年完工。
2、园丁路二期于6月份动工建设,8月份竣工。
3、区一中建设(行政办公楼、运动场、东大门项目)力争早日开工。
4、区气象观测站力争10月份迁建到位。
(四)完成旧住宅区房屋综合整治项目(水街项目)。
三、工作措施
(一)深入宣传,营造浓厚社会氛围。旧城改造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通过郧阳报、电视台、郧阳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国家、省市在旧城(棚户区)改造、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区委、区政府的相关决策、举措,深入宣传旧城区在改善居民居住环境、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的重大意义,及时跟踪报道旧城改造工作推进情况,形成共识,统一思想,让全社会关注、关心旧城改造工作,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。
(二)加强协调,积极排查矛盾纠纷。旧城改造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,积极梳理房屋征收中的各类遗留问题及群众反映诉求,对存在的问题逐项逐类解决,保障征收人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。
(三)合力攻坚, 依法和谐推进征收。旧城改造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《郧县旧城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》,在旧城改造指挥部综合协调下,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,合力抓好旧城改造的各项工作。
(四)强化措施,努力提高工作实效。旧城改造指挥部要根据工作实际,及时调整征收协调办、综合服务办、政策法规办、房屋安置办等组织机构,明确 10个征收工作点,将重心前移,及时掌握工作动态,强化措施,提高效率,保障旧城改造工作顺利推进。
(五)创新方法,用足用活政策法规。旧城改造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、省市棚户区改造文件精神和区政府10号令,探索完善相关配套政策。创新工作运行机制,积极协调解决好货币化安置、团购商品房安置、建安置房安置等多管齐下的安置办法,确保被征收户搬得动、迁得出、能安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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